国家《矿山安全法》修订调研组到贵州省调研2014-10-23 10月19日至2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胡可明率领国家《矿山安全法》修订调研组到我省调研,听取一线工作者、企业负责人、地方政府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副省长王江平出席部分座谈会并讲话。 调研组指出,《矿山安全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在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矿山安全生产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发生了很大变化,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亟须修订完善。开展《矿山安全法》修订调研,征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有利于统一认识、形成共识,推动法规的修订完善和实施。贵州对《矿山安全法》修订调研工作高度重视,准备充分,大家结合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调研组将仔细梳理、充分吸收,把大家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带回去认真研究。 王江平表示,希望借助《矿山安全法》修订的机遇,认真总结过去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和基层探索实践出来的好经验,解决好矿山的准入、管理、退出、重组等问题。作为产煤大省,贵州愿意先行先试,为法规修订完善提供实践样本。 在黔期间,杨元元还就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开展了专题讲座。(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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