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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2014-10-23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市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充分发挥水域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现代渔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总揽渔业工作全局,在促进渔业生产、保障水产食品供给、稳定和繁荣市场的同时,切实履行职责,狠抓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实现由水产资源大市向水产经济强市跨越提供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水产养殖总面积121万亩,其中名特优水产品养殖面积77.2万亩,占水产养殖总面积的62.1%;名优水产品产量16.5万吨,占水产品总量的52%。全市已建成市级以上规模健康养殖基地85家,其中国家农业部示范场27家,核心区面积23.3万亩。

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为加快我市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渔业产业的竞争力,促进现代渔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近年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积极贯彻,全力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形成严格、科学的执法格局。二是广泛宣传,科学指导,创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环境。三是普及标准化知识,强化质量意识。四是开展多元化技术推广模式。五是控制源头,严把苗种投入关。六是规范养殖,严把水产品生产关。七是加强监管,严把市场销售关。八是健全认证、监管的标准。

三、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虽然我们在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水产品生产生产环境开放,不可控因素多,市场监管难度较大,全市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养殖生产者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还不够强。二是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不够完善。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面还不够广,特别是对分散生产经营农户的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到位,农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农业投入品使用和安全休药期制度执行还不到位。四是无公害水产品的产地认定及其产品认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还有待提高。五是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短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滞后,对渔药的残留检验检测覆盖面不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以到位。六是执法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几点建议

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切实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二)继续抓好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纳入县、乡目标管理,采取措施,强力推进。

(三)要规范渔业投入品使用,依法保护水产品产地环境。

(四)有步骤地推进水产品市场准入。水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此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力争早日实行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五)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投入。

(六)加强渔业标准化工作。以渔业产业基地建设为载体,把无公害水产品产地建设作为突破口,全面加强渔业标准体系建设,扩大渔业标准化生产的覆盖面。

(八)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进一步整合和完善全市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