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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铜仁市委常委会一次通过四份政协制度性文件

2014-11-28

“这几份协商民主文件各有侧重、亮点纷呈,凝聚了许多智慧,创新力度之大令人欣喜、值得期待”。市委书记刘奇凡日前在常委会议上如是说。

《中共铜仁市委关于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界定了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为政协四大协商形式,并对其内容、载体和基本程序进行明确。针对政协协商中出现的随意性等问题,《意见》提出采取党政领导点题与政协自主选题相结合的方式,在政协党组年度工作要点中提出协商议题计划,提请党委常委会议审定后实施的协商选题机制;凡是党政领导点题的协商课题和政协建议案、重要调研视察报告、重要提案摘报,直接报送党委和政府,坚持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阅批政协建议案、调研视察报告等重要协商报告的成果报送机制;凡是党委、政府领导在政协的建议案、协商报告、调研视察报告、民主评议报告、专项工作报告、重要提案摘报、社情民意信息等作出的批示,党委办、政府办及相关部门应及时反馈政协办公室的意见反馈机制;各部门落实党委、政府领导批示和推动政协协商成果转化情况,3个月内向党委、政府督查室和政协办公室做书面报告,党委、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的督办落实机制。

《铜仁市政协民主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提出,民主评议主要有全面评议和专项评议两种形式。评议对象由原来的“政府工作部门”拓宽至“政府工作部门、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服务性单位等”。明确规定民主评议主要采取被评单位自查自评、评议工作组调查评议和评议代表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动员准备、征集意见、集中评议、整改落实、总结报送五个阶段。

《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办事处)政协工作联络组建设的意见》明确乡镇政协联络组的“学习宣传政策、推进协商民主、组织调研视察、开展民主监督、维护和谐稳定、加强委员联络、强化自身建设和完成其他任务”8项职能职责。明确提出,要在2014年底实现全市所有乡(镇、办事处)政协工作联络组全覆盖,履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为全面提升政协委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制定的《铜仁市政协委员履职管理办法》,分别从委员职责、服务、管理、考核等方面作出一系列规定。委员联络机构建设方面,在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加挂委员联络委员会牌子,并对“加强委员联络联谊”作出明确规定。包括坚持定期约谈走访委员制度,搭建网络、短信、电子通讯录等委员联络平台等。

“四个制度性文件的全面实施,既为我市各级政协履职开辟了广阔的实践空间,同时也对政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许多工作方法由随意到规范了,许多工作程序由简单到周密了。”市政协主席陈达新在谈到市委文件将对政协工作带来的变化时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