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公布去年十大责任事故案例 晋济高速“3·1”事故等在列2015-02-27 中新社北京2月27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最高人民检察院27日公布2014年检察机关查办的十大责任事故典型案例。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案、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案等在列。 案例一为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案。2014年3月1日14时45分许,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内,两辆运输甲醇的铰接货车追尾相撞,前车甲醇泄漏起火燃烧,隧道内滞留的另外两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31辆煤炭运输车等车辆被引燃引爆,造成40人遇难、12人受伤和42辆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197万元人民币。 事故发生后,最高检及时派员介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并组织山西省和河南省两地的三级检察机关成立两个检察调查组,在国务院调查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对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开展调查。 经过调查,查明山西省晋城市和河南省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山西省高速交警和高速公路管理、山西太原和河南焦作市质检等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赃枉法等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目前案件已经侦查终结,已起诉到人民法院。 其余九个案例分别是: ——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案; ——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案; ——广东省广州市“12·15”重大火灾事故案; ——云南省独克宗古城“1·11”重大火灾事故案; ——广东省高州市“5·3”重大桥梁坍塌事故案;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7·10”重大校车道路交通事故案; ——黑龙江鸡西市安之顺煤矿“8·14”透水事故案; ——河南鲁山县融宁丰煤矿“12·22”重大火灾事故及瞒报事故案; ——重庆市巫山县邓家乡官河煤矿“9·13”瓦斯爆炸事故及瞒报事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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