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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安全生产标准化由“地标”向“国标”提升

2013-09-23

9月17日,福建省召开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会,要求在抓进度、抓总量的同时,下功夫抓提升、抓质量,把工作重点从“认定达标”向“评审达标”转变,由“地方标准”向“国家标准”提升。

据了解,福建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在总结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经验做法,着眼在更高起点、更高质量上,将落实主体责任活动和标准化建设有效对接基础上加以推进的。2011年7月,省政府安委会下发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创建范围扩大到24个行业领域(包括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以及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个体工商户,达标时限比国家要求提前1~2年。

针对工贸行业对接国标、完善提升进展缓慢,部分企事业单位创建质量不高等现象,为更大力度推动“地方标准”向“国家标准”提升,福建省要求进一步加强评审机构、评审队伍建设,规范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建立完善的工作体系和常态化的工作机制,确保有一套规范的评审标准和评审管理办法、有一套切实可行的激励约束政策措施、有一支高素质的评审服务队伍,为企业提供及时、便捷的评审服务,提升企业岗位达标、班组达标和专业达标水平,坚决纠正“以包代建”行为。同时要结合大检查和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打非治违”等工作,加强达标单位的动态监管,及时将新增企业纳入达标创建范围,及时撤销管理滑坡、不再符合标准企业的达标等级。此外要在推进标准化建设同时,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建立自查自报系统,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

截止目前,福建省全省应达标的13.77万家企事业单位,已有99.38%达标,其中,一级占0.01%(15家)、二级12.67%(1.7万家)、三级87.32%(11.9万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旅游(旅行社和星级饭店)、农机等6个行业已100%达标,福清等20个县(市、区)实现整体达标,另有17.6万家个体工商户三级达标。(中国安全生产报驻福建记者站 沈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