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哈密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确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外部评审

2013-09-26

关于确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外部评审单位(三级)的通知

各县(市)安监局,地区各有关企业,相关评审单位:

为积极推进全地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及时组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外部评审,确保评审工作质量,保证按时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达标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自治区《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安监政法字〔2012〕62号)及《关于组织申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外部评审单位(三级)的通知》(哈地安监管字〔2013〕78号)等要求,哈密地区安监局组织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外部评审单位申报确定工作。新疆鼎尚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天信顺益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新疆亚德曼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按要求提交了相关资料,经审核符合外部评审单位条件。现确定以上三家单位为哈密地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外部评审单位(三级)。

特此通知。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