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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出台政策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013-10-15

一二级达标企业可获奖励及补助

江门日报讯 (记者/张雷)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可获多项政策支持,实现一、二级达标的企业还可获奖励和补助。这是记者从昨天市长庞国梅主持召开的市政府十四届三十六次常务会议上获悉的。会议审议通过了《江门市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定》。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国家和省的明确要求,我市还是广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5个试点地区之一,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目前,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扎实稳步推定,截至今年9月,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共创建达标企业1814家(其中,大部分为三级达标,二级达标有32家,另有9家企业正在创建一级达标)。与此同时,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也稳定好转,今年前9个月,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事故和死亡人数两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42.9%和38.9%;道路交通事故和伤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和13%;消防领域延续零死亡事故势头。实践证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明显效果。为了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发动更多企业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我市决定出台更加有力的激励、约束政策。

  《江门市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定》适用于我市境内的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企业。主要内容包括经济支持政策、服务支持政策、差别监管政策和评先推优政策等。在经济支持政策方面,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水平作为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一、二级达标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和补助。对符合规定的企业可下浮工伤保险费率,购买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给予部分税费抵免等;在服务支持政策方面,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及其达标等级,作为政府采购产品的参考条件,企业申报科研开发项目、技改资金和相关扶持政策的先决条件等;在差别监管方面,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对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的监管和执法;在评先推优政策方面,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及其达标等级,作为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申报评选驰名商标、劳模等多种荣誉的重要参考依据。

  会议指出,《江门市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定》政策性较强,涉及面广,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奖补、审批等环节工作;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更多企业知晓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各市、区也要结合实际情况,抓紧研究相关配套措施,贯彻落实好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