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2013-04-24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 年初,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要求各市(州)大力推动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根据省局《全省2011年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吉安监管行管[2011]11号)和4.28视频会议要求,现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清底数,制订工作方案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摸清本地冶金等工商贸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数量、规模、种类、从业人员、生产工艺和安全管理等,并制定本地区规模以上企业三年达标、所有企业五年达标的工作方案,确定2011年具体创建企业名单,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2011年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目标为: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凡是国家已经发布评定标准的,冶金、有色、水泥企业自评率必须达到100%,复评达标率必须达到50%;其他行业企业自评率必须达到50%,复评达标率必须达到30%(其中二级达到15%)。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于5月20日前将创建企业名单上报省局。 二、强化服务,推进达标创建 各地要按照达标工作方案的安排和要求,指导和督促企业及评审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和评审工作,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要督促企业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或聘请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单位或专家开展技术咨询,对照相关评定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查找隐患和问题,认真加以整改,确保企业通过自评达到评定标准要求,并依照有关规定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申报。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和行业领先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表率作用,推动下属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鼓励大型企业发挥带动辐射作用,在采购招标过程中逐步把关联企业和配套企业安全达标作为必要条件,带动关联企业和配套企业实现共同达标。省局将分别选择1至2个示范试点地区,在每个行业选择1至3家典型企业,树立二级标准化企业的标杆和样板,今年全部达标。各市州要选择1户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企业。为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效果,省局于5月、6月组织专家分地区对创建企业和安全监管人员进行指导培训,请各地做好相关培训准备工作。 三、规范管理,健全考评体系 各地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即将发布的《全国冶金等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对考评过程实行统一、规范化管理。冶金等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主要包括:企业自评和申请,评审组织单位对申请初步审查,评审单位进行现场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审核和公告,安全监管部门颁发证书和牌匾。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单位由省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各评审单位都应有一定数量经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合格的评审人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程序,严格考评流程控制,加强对评审单位的管理,规范考评工作,严把考评质量关。申请二级企业的,经市、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报省安全监管局;申请三级企业的,经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报市(州)安全监管局。从6月1日开始,评审单位开始受理二级企业自评报告,并组织专家对创建企业进行现场复评验收。符合标准的,由省局进行公告,并向企业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省局复评验收工作不收取费用。 四、加强领导,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冶金等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的牵头协调单位,精心组织,明确职责,协调联动,落实经费,周密安排,科学实施。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落实专门的机构和人员,集中精力抓好冶金等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带动其他各项安全监管工作。要结合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达标进展情况。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列入“十二五”规划和各级政府及企业年度业绩考核工作中。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等政策措施,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项目立项审批(核准)、采购招投标、保险费率、融资贷款、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现代管理企业评定、劳模评选和企业申报上市、上市公司增发等涉及企业利益和企业荣誉的事项挂钩。充分发挥安全监管部门的整体作用,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监管执法、评优评先、奖惩考核、事故处理及安康杯竞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有机结合起来,区别对待达标企业和未达标企业,有效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查阅炼钢、炼铁、轧钢、冶金焦化、烧结球团、铁合金、氧化铝、电解铝、水泥、机械制造等行业考评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还将陆续发布造纸、白酒、啤酒、乳制品、纺织、商业等行业企业评定标准),请登录省安全监管局网站热点专题《安全生产标准化》栏目内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