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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2-05-23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有关企业:

为切实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湖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有色、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安监办〔2011〕69号,以下简称《评审通知》)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制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实施细则

《评审通知》规定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和评审组织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明确授权市州安全监管局制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实施细则,并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市州安全监管局也可将部分简易类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委托具备条件的县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管理”,这是结合我省中小型企业量多面广实际作出的灵活规定。各市州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评审通知》精神,依据企业规模和复杂程度,遵循必需、从简、便民的原则,迅速研究制定本地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实施细则,并于5月31日前报省评审办备案。

二、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人员培训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各评审组织单位要将评审达标工作前移,主动帮助企业培训自评人员队伍。规模以上企业自评人员比例宜达到从业人数的3%以上,其中创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自评人员不宜少于3人。要通过培育企业自评人员队伍,鼓励促进企业自主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并实现持续改进。

三、建立健全信息交流沟通机制

为加强市州安全监管局、评审组织单位与省评审办的信息沟通,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过程管理,今后凡申请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含非委托类非煤矿山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的企业,须提前6个月将有关创建信息报省评审组织单位(省安全技术中心或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否则评审组织单位不予受理评审申请。下级评审组织单位每季度末要向上级评审组织单位和省评审办上报评审达标企业名单。

四、切实加强证书管理

我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室内装饰装修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编号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化证书编号规则制定。由湖南省简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拼音字母代码、行业代码、标准化企业等级、市州代码、发证年度和流水号共七个部分组成(详见附件1)。其中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编号按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出台的证书管理办法(编号系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式样由各地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式样统一印制或向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申请领取。

五、各市州安全监管局要加强对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及时发现并解决评审和评审组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评审组织单位要督促评审单位将企业评审的否决项、扣分项清单以及整改要求及时报送企业所在地的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

下列材料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于5月16日前报省评审办。

1.已出台的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实施细则;

2.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和三级评审单位名单;

3.正在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非委托类非煤矿山三级企业达标创建的,且拟于6月30日前申请达标评审的企业名单。

4.已公告的三级达标企业名单。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办公室文件

湘安标办〔2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