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陕西省冶金机械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2011-07-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39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的总体要求,结合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的特点,为全面推进我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国发〔2010〕23号和国办发〔2011〕11号及陕政发〔2010〕39号文件精神,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为着力点,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为依据,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合理确定阶段目标,分阶段分步骤实施。2011年重点抓好政策法规和评定标准的制订、考评体系的建立及典型示范的创建等基础工作;2012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到成熟一批、评审一批、公告一批,确保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取得突破;区别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创新达标途径,实现共同达标。

  (三)典型引路,全面推进

  创建示范地区,树立典型企业,发挥榜样作用,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经验交流,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各行业企业全面达标工作。

  (四)企业为主,政府推动

  立足企业创建为主,注重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加强政府推动和政策引导,调动各级的达标积极性,共同推进我省企业安全达标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全面实现安全达标

  工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2013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确保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

  (二)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一般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明显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

  (三)各类事故明显下降

  较大以上事故明显下降,各类伤亡事故不断下降,2015年工贸企业事故总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12.5%以上,为“十二五”末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奠定基础。

  四、工作步骤

  (一)制订方案

  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要摸清本地区工贸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数量、规模、种类、从业人员、生产工艺和安全管理等,并根据本方案,制定各市区规模以上企业三年达标、所有企业五年达标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请各市区安全监管局于2011年7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并确定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每月15日前上报标准化建设工作信息。

  (二)建立和完善评定标准体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制订的评定标准,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要严格执行;对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尚未制订评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原则上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并参照有关评定标准,进行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定。

  (三)建立和健全考评体系

  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和发布的《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对考评过程实行统一、规范化管理。各市区可以按照总局要求确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并报省安全监管局备案。要加强对考评单位的管理,实行考评专家组长负责制。各市安全监管局要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程序,严格考评流程控制。加强对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的管理,规范考评工作,严把考评质量关。对于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评审单位,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取消评审资格。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四)加大培训工作力度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法规、标准的宣贯培训,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宣贯培训工作列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各企业教育培训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以培训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一是要加强企业培训,各市安全监管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层次、分专业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认识和标准化创建的关键问题。企业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尤其是要加强基层职工培训,提高职工按照安全规程作业的意识和技能,促进岗位达标。二是要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和意义、考评制度和程序等。三是要加强评审人员的培训,明确考评专家条件,积极争取国家安监总局支持,选派一些国家级考评专家对我省标准化考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我省考评专家队伍素养和业务水平。

  (五)树立典型示范

  我省自2005年在冶金机械制造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来,通过大力宣传、组织观摩学习,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对企业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事故的重要性,标准化工作对企业本质安全的提升得到了企业的认可。各市区要大力宣传达标企业达标工作经验,引领、带动更多企业达标。

  (六)推进达标建设

  各市区要按照达标工作方案的安排和要求,指导和督促企业、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评审工作,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要从基础、基层抓起,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的基础作用,切实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杜绝“三违”行为,实现岗位达标,并以岗位达标推动企业达标。

  五、工作的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指导意见》要求,创建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省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具体负责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各市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措施,指导协调本辖区、本行业内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工作,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带动其他各项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强检查指导

  一是结合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工作方案的落实,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度,及时掌握达标进展情况,提高达标进度和质量。二是通过举办宣贯培训班、组织专家现场咨询等方式,寓服务于监管之中,深入企业宣传辅导、答疑解惑,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新问题,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三是适时组织召开不同形式、层次、行业和区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场交流会、专题座谈会,交流经验,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分类指导,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建立约束机制

  一是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社会公共管理,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各级政府及企业年度业绩考核工作中。二是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依法促进安全达标,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三是将安全达标与安全行政许可、监管频次和行政处罚等挂钩,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强化安全监管促进安全达标。四是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投产后半年内其安全管理和安全设施要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的要求。

  (四)健全激励机制

  一是各市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激励机制等政策措施,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项目立项审批(核准)、采购招投标、保险费率、融资贷款、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现代管理企业评定、劳模评选和企业申报上市、上市公司增发等涉及企业利益和企业荣誉的事项挂钩。二是充分发挥各市区安全监管部门的作用,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监管执法、评优评先、奖惩考核、事故处理等有机结合起来,区别对待达标企业和未达标企业,有效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息化管理

  各市区要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工具,加强对工作进展的实时管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动态信息,提高考评工作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六)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

  一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思想内涵、目的、意义的宣传,使社会各界达成共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要对每批经考评达标的企业,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并加强对达标企业的正面宣传,使达标企业为社会所了解,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得实惠,并带动其他企业做好安全达标工作。三是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在规定时间不达标的企业,要在媒体公开曝光,促使企业主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