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商贸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统计工作的通知2012-07-25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陕西省推进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陕安委会发〔2011〕9号)精神,按照“工贸行业(领域)2013年规模以上全部达标,2015年所有企业全部达标”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模清企业底数,现就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各市(区)管辖区范围内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商贸等行业企业的基本情况。 二、统计内容 按照《全省机械烟草轻工电力纺织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总表》(见附件1)和《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企业性质、类别、名称、规模、地址、安全达标等情况的统计工作。对有法人资格,且证照齐全正在经营的企业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对有下属企业的公司,在表格中不填写总序号,企业基本情况按企业规模大小填写在总公司下方表格。 三、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充分认识做好企业数据收集工作是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区、县统计工作的指导督促,准确掌握企业第一手资料,指定专人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二)实事求是,认真做好统计工作,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防止漏报、错报等问题发生。 (三)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要按照附表1、2的要求,按时完成统计工作,并于8月20日前将统计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方式报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监管二处。 联 系 人:叶剑虹 张学军 联系电话:87292903 邮 箱:971651846@qq.com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