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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安排意见

2013-01-30

各市州、甘肃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2〕40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2〕114号)精神,深入推进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甘肃省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甘安办发〔2011〕45号)的总体部署,现就做好2013年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进度

2011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国家安监总局的部署,我省全面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工作。通过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推动,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认识逐步提高,冶金等工贸行业以及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阶段工作目标基本完成,截止 2012年年底,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达标企业累计379户(其中:一级4户,二级61户,三级314户);进入复评程序的企业142户(其中:一级3户,二级24户,三级115户);电力行业达标企业12户(其中:一级2户,二级10户)。

按照国家总体安排,2013年是冶金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最后一年,到年底前,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烟草、纺织、商贸等8个行业的规模以上企业要全面达到二级标准;规模以下企业在2012年完成总数20%的基础上,2013年规模以下企业还要完成总数的30%三级达标任务;电力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完成达标。

二、工作重点

各市州在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完成二级达标的基础上,重点要抓好规模以下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进一步摸清轻工及商贸行业的底数,合理安排进度,确保到年底全省规模以下工贸企业总数的50%达到三级标准,为2015年工贸企业实现全部达标奠定基础。同时,2010年达标的一批企业(见附件2),今年将届满三年,各市州安监局要督促到期企业进行申请,组织延期复评工作。省安监局督促指导省烟草公司完成烟草行业14个分公司达标;协调配合甘肃电监办完成电力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关键的一年,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州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精心安排,周密组织,突出重点,全力推动,确保年度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二)加大工作力度

通过两年的工作实践,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系日渐完善,评审标准基本覆盖了工贸各个行业和专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向纵深推进,根据市州安监局初审推荐,省局复审确定了7家工贸行业三级评审单位,主要承担全省各市州规模以下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任务,各市州要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加强对三级评审单位的管理,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创建步伐,全面推动规模以下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三)加强培训工作

各市州要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工作,除组织人员积极参加总局和省局举办的培训外,还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县区安监部门工作人员、评审人员、企业自评人员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素质,满足安全标准化的考评工作需要。

(四)完善信息报送

去年6月,总局开始启用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启用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地通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2〕69号)要求,各市州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人担任信息员,尽快熟悉掌握网上申报、评审、考核等各环节工作流程,督促申请企业、评审单位正确使用,做好信息系统地操作和管理等各项工作。按照《关于统计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函》(甘安监管二函〔2012〕170号)要求,请各市州于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将本季度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度统计表按时上报省局监管二处。

请各市州将2013年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和进度表(见附件1)于2月28日前,一并报省安监局监管二处。省局今年仍将标准化创建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

联系人:丁文正

联系电话:0931-8854422

电子邮箱:gsajjg2@163.com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