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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工贸行业典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冀安监管二〔2012〕9号

2012-02-14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2011年12月7日全省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安全生产标准化典型企业创建工作会议以来,大部分市和典型企业创建工作已经启动,但工作开展的还不够规范,进展还不平衡。为深入推进典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是各级安监部门履行政府管理职能,推动企业强化安全主体意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是促进企业规范安全管理,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防止发生事故,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措施。2012年是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整体推进阶段,年底前工贸企业要全部进入标准化考评工作的自评整改程序,规模以上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发布的考评标准确定考评等级,规模以下的企业完成自评整改工作。为此,各市要高度重视,主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抓好落实,要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二、严格申请条件,规范评审程序。凡未按规定设置直属于企业最高管理机构的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足的;一年内发生过亡人安全生产事故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未经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本年度被政府部门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本年度有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停止典型企业创建工作。申请开展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须填写《评审申请表》,经所在设区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方可进入考评工作。申请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报各设区市安全监管部门批准。

三、加强工作协调,切实为典型企业搞好服务。各级安监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安全专家的作用,切实为企业搞好技术服务,帮助企业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加强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评标准,确保达标质量,对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要认真组织力量,严格执行考评标准,本着为企业服务、对政府负责的积极务实态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公正、客观地作出评价结论。要充分利用自身具有的资源和技术优势,扎实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四、认真制定推进方案,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级要把典型企业的创建工作作为上半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制定典型企业创建标准化推进工作方案和措施,安排专人负责推动落实,指定一名联络员,全面掌握工作进度,每月底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各时段主要工作任务,2月中旬召开全省典型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调度会;2月底前上报推进工作方案和措施;3月15日前典型企业与评审单位完成合同签订,同时各市统计上报典型企业《评审申请表》;4月份省局将依据工作方案督导进展和落实情况;6月底前完成典型企业的审核验收,并颁发证书和授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