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2年第9号)2012-04-06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核准长兴(广州)光电材料有限公司、长兴(广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广州日锻汽门有限公司、阿波罗(中国)有限公司、瑞翁化工(广州)有限公司、广州汇侨电子有限公司、广州铭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光宝通信(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南部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广州盛科电子有限公司、广州晋亿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台一江铜(广州)有限公司、台一铜业(广州)有限公司、SMC(广州)气动元件有限公司、广州日弘机电有限公司、中山市隆成日用制品有限公司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2012年4月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