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2应按相关规定对本单位的生产设施或场所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包括企业确定的重大危险源)。
【要素释义】
生产经营单位所进行的危险源辨识、评估除了须满足企业内部风险控制决策的要求外,还应该根据有关规定确定重大危险源。
定义:重大危险源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达标要求】
(1)重大危险源判断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煤矿(井下开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的重大危险源认定);
辨识思路:以某物品的实际量除以规定临界量的结果为计算元素,若所有危险化学品计算元素之和大于或等于1,即构成重大危险源;
辨识指标:当单元中有多种物质时,如果各类物质的量满足下式,就是重大危险源:
式中qi——单元中物质的实际存在量;
Qi——物质的临界量;
N——单元中物质的种类数。
(2)重大危险源评估依据:可能引起的群死群伤重大危险模式的分析预测,设备设施及环境缺陷的调查分析,危险严重程度的估计,危险源管理分级,危险措施(含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评价,应急措施的评价等;
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1)分级指标: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作为分级指标。
2)R的计算方法:
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单位:吨);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吨);
α—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校正系数。
3)校正系数β的取值: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β值,见表1和表2:
表1 校正系数β取值表:
危险化学品类别 | 毒性气体 | 爆炸品 | 易燃气体 | 其他类危险化学品 |
β | 见表2 | 2 | 1.5 | 1 |
表2毒性气体校正系数β取值表
毒性气体名称 | 一氧化碳 | 二氧化硫 | 氨 | 环氧乙烷 | 氯化氢 | 溴甲烷 | 氯 |
β | 2 | 2 | 2 | 2 | 3 | 3 | 4 |
毒性气体名称 | 硫化氢 | 氟化氢 | 二氧化氮 | 氰化氢 | 碳酸氯 | 磷化氢 | 异氰酸甲酯 |
β | 5 | 5 | 10 | 10 | 20 | 20 | 20 |
未在表2中列出的有毒气体可按β=2取值,剧毒气体可按β=4取值。
4)校正系数α的取值: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厂区边界向外扩展500米范围内常住人口数量,设定厂外暴露人员校正系数α值,见表3:
表3校正系数β取值表:
厂外可能暴露人员数值 | α |
100人以上 | 2.0 |
50人—99人 | 1.5 |
30人—49人 | 1.2 |
1人—29人 | 1.0 |
0人 | 0.5 |
5)分级标准:根据计算出来的R值,按表4确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级别。
表4重大危险源级别判定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 | R值 |
一级 | R﹥﹦100 |
二级 | 100﹥R﹥﹦50 |
三级 | 50﹥R﹥﹦10 |
四级 | R﹤10 |
(3)重大危险源评估单位:一般由企业委托给有相应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完成;也可自行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评估报告须报当地安监部备案;
(4)重大危险源评估方法:可采用故障树分析法(FTA)、故障模式影响及严重度分析法(FMECA)、安全检查表法、危险指数法、人机工程分析法、危险严重度建模估算法(如气云爆炸、有毒气体扩散、压力容器爆炸、可燃液体池火灾)等分析潜在的危险性;
(5)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严重度、重大危险源等级、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和评估结论及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