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缩

全面深化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一是强化责任。结合工矿商贸行业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各网格内工矿商贸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责任,并强化工作目标考核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推进力度。精心制定下发2014年实施方案,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确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乡镇(或地区)创建规范,确保标准化工作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

二是注重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总局《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扎实开展规下500万元以上企业的考评工作,确保小微企业标准化创建质量。依托安全生产标准化社会服务机构和专家组,探索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新模式、新办法,确保考评取得高质量的成果。加强对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咨询机构等中介组织的约束措施,加大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规范和程序要求的监督检查,杜绝评审敷衍、考评失真等严重影响达标质量的行为,坚决防止违规行为。

三是分类指导。将2014年的标准化工作分三个层面,对不同的层面,实行分类指导落实针对性的措施。对规模以上、标准化已经达标的企业,抓好后续管理,加强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按照标准化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在保持达标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工作措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未开展标准化创建的规模以上企业,根据创建工作计划,督促各地明确创建时间和措施,逐个抓好落实,确保顺利实现95%达标的工作目标。对规下冶金工贸企业,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制订完善小微企业评审办法,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结合实际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

四是协调推进。发挥安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分解目标任务,实行分类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建立完善检查、考核、总结、评比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度,通过定期的工作指导、沟通等机制,及时掌握指标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妥善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推进标准化创建工作。总结推广各地的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乡镇(地区)创建经验,积极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充分发挥示范企业、示范乡镇(地区)的示范榜样作用,以点带面推动企业达标创建活动持续深入推进